我局受理了防城港市防城區嘉泰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提交的防城區嘉泰機制砂生產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許可申請材料。經審查,擬作出同意審批意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2019)、《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政府信息公開指南(試行)》(環辦〔2013〕103號)等有關規定,現公示該項目基本情況。歡迎公眾參與建設項目環境保護工作。
一、建設地點:防城港市防城區沖侖物流園區1號。
二、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廣西宸景環保技術有限公司。
三、項目概況:項目位于防城港市防城區沖侖物流園區1號,場地中心坐標:東經108°36′84″,北緯21°80′13″, 項目新擴建1條年產50萬噸的機制砂生產線,生產車間、成品堆場、原料堆場、辦公區及環保配套設施。項目占地面積8304m2,總投資1000萬元,其中環保投資21.5萬元,占總投資的2.15%。
本項目產生的污染物主要是由施工期、營運期時產生的廢水、廢氣、噪音、固體廢物等。1、施工期及營運期產生的廢水為員工生活污水和施工廢水。生活污水經化糞池處理后用于周邊林地施肥,綜合利用,不得外排;施工廢水經隔油沉淀后應用于場地的灑水降塵。2、項目產生廢氣為施工期的運輸揚塵及營運期產生的原料卸料、上料粉塵、破碎粉塵、篩分粉塵、運輸揚塵和堆場風力揚塵等,針對這些揚塵廢氣,應通過設置封閉車間作業、防塵網、圍擋、覆蓋防塵布、路面鋪裝和不定期噴淋灑水等多種措施同時開展來達到防塵抑塵的目的。3、項目施工期的高噪聲設備施工,嚴禁在夜間及中午休息時間進行噪聲較大的施工作業,需采取對設備采用防振基礎,設置隔聲屏障,車輛減速慢行、禁鳴喇叭等減震降噪措施,并加強對設備的日常保養與維修工作;營運期設備噪聲應相應采取室內安裝消聲器、對機械設備進行減震基礎,室外做圍墻并加強種植綠化樹木帶隔聲措施來降噪處理。4、項目固體廢物主要為建筑垃圾、員工生活垃圾和設備維護產生的廢機油、含油抹布。施工建筑垃圾可用于回填采空區的回填,不能回填的應及時清理清運;生活垃圾和廢油抹布集中收集后,由環衛部門統一清運處理;營運期產生廢機油屬于危險廢物,暫存于密封容器內后委托有資質單位處置。
四、公示時間:2021年6月21日至2021年7月02日(10個工作日)。聯系電話:0770-2065351,通信地址:防城區靈峰大道309號防城港市防城生態環境局,郵編:538021。
五、聽證告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自公示起十日內,申請人、利害關系人可對擬作出的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文件批復決定要求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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